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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 当地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要求工厂现货供应

     发布人:[邢台]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更新时间: 2025-11-09 2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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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邢台邢台 当地 CNAS实验室认可CNAS认可要求工厂现货供应的图文介绍


    CNAS审核16大基础问题详解(一)

    CNAS认可咨询 2018-10-29

    Q:


     认可流程介绍



    A:

    1.认证机构认可

    申请认证机构认可,首先要了解认证机构认可的相关规范文件。认证机构认可文件清单请查阅首页→认可规范→CNAS认可规范文件清单→认证机构认可规范清单

    2.实验室认可

    申请实验室认可,首先了解实验室认可相关规范文件。实验室认可文件清单请查阅:首页→认可规范→CNAS认可规范文件清单→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清单

    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可查阅实验室认可指南,查阅路径:

    首页→认可规范→实验室应用说明、专门要求、指南和认可申请书→认可指南

    3.检验机构认可

    申请检验机构认可,首先要了解检验机构认可相关规范文件。检验机构认可文件清单请查阅:

    首页→认可规范→CNAS认可规范文件清单→检验机构认可规范文件清单
      

    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可查阅检验机构认可指南,查阅路径:

    首页→认可规范→检验机构应用说明、指南和认可申请书→认可指南

    Q:




     什么是合格评定?什么是认证?什么是认可?


    A:

    合格评定是证实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满足有关的规定要求的活动,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为合格评定机构。

    认证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第三方在经济和隶属关系上既独立于产品的提供方,又独立于产品的使用方。

    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应该公开、公正、公平,并具有权威性。

    认证的本质,是通过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所进行的符合性评定和公示性证明活动,保障认证对象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以此建立需求方对认证对象的任,解决交易双方的息不对称问题。

    认可,根据 的GB/T 27011-2005/ISO/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认可的定义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认可机构的权威来自政府的授权和认可机构自身的技术能力。认可机构开展认可活动的依据是 法规、国际标准和惯例。在市场经济情况下,认可工作处于合格评定活动的 端。

          “认可”是国际上通行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与检查机构进行评价的活动。简单地说,“认可”就是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的能力,对实验室开展检测的能力,对检查机构的检查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这类评审由经政府授权的专业机构也就是认可机构来进行。如果经评审符合相应认可要求,认可机构就出具,证明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工作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认可的本质,是通过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际标准等认可规范所进行的技术评价,证明认可的对象具有承担相应合格评定活动的能力,以供寻求认证、检验和检测的相关方选择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等合格评定机构,为这些合格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在国内外得到接受和承认奠定基础。

          认证机构开展管理体系或产品的认证活动,其自身应该具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通过直接评审认证机构能力的方式,认可活动为与认证有关的各相关方提供了有关认证机构能力的公正与专业的息,对认证活动建立和传递任。同样,对实验室与检查机构的认可也起到类似的作用。

          在合格评定与认可链上,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供方组织是基础。合格评定机构为供方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是否符合要求的审核、检测或检查。认可机构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进行评审确认。

          认可机构在与合格评定机构及其客户的关系中保持公正。

    Q:

    什么是检测?什么是检测实验室?什么是检测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益处有哪些?


    A:

    检测是指对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按规定的程序确定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检测实验室是指从事检测工作的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认可 就是权威认可机构对该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我国的实验室认可工作统一由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实施。实验室认可益处:由于CNAS实施的实验室认可工作是利用国际上 的对实验室运行的要求来运作的,因此一个实验室按该要求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认可,可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得到公众和社会的接受,提高在经济和贸易中的竞争能力,更好地得到客户的任。Q:

    什么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A: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 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 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Q:

    申请认可的条件有哪些?


    A:

    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b) 符合CNAS颁布的认可准则

    c) 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d)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Q:

    有关实验室认可方面,是否必须经过咨询才能申请认可?是否必须经由咨询机构申请手续?CNAS是否提供咨询服务?


    A:

    咨询不是必须的。无论是否寻求咨询,实验室自身对体系建设和能力改进的探究都是最重要的,只有亲力亲为,才能加深对认可要求的理解。CNAS的认可对象是实验室,CNAS直接为实验室提供认可服务,实验室直接向CNAS提交实验室认可申请。CNAS不提供咨询服务,这也是相关国际准则的规定。认可机构的活动不应与咨询活动有联系。

    Q:

    实验室认可领域范围有哪些?


    A:

    认可领域范围主要有十七类,主要包括:

    (1)生物实验室的认可;

    (2)化学实验室的认可;

    (3)机械实验室的认可;

    (4)电气实验室的认可;

    (5)日用消费品实验室的认可;

    (6)植物检疫实验室的认可;

    (7)卫生检疫实验室的认可;

    (8)医疗器械实验室的认可;

    (9)兽医实验室的认可;

    (10)建设工程与建材实验室的认可;

    (11)无损检测实验室的认可;

    (12)电磁兼容实验室的认可;

    (13)特种设备及相关设备实验室的认可;

    (14)软件产品与息安全产品实验室的认可;

    (15)校准实验室的认可;

    (16)其他。

    Q:

    CNAS对获准认可实验室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A:

    CNAS对获准认可实验室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CNAS有权对实验室开展的活动和认可及认可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认可标志的所有权为CNAS 所有;

    (2)CNAS有权根据相关方的投诉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调查和跟踪调查,并据以提出整改要求;

    (3)CNAS有权针对实验室不符合CNAS规定的情况,作出暂停、恢复、撤销和注销认可资格的决定。

    (4)CNAS有义务利用网站公开获准认可实验室的认可状态息并及时更新

    (5)CNAS有义务向获准认可实验室提供与认可范围有关的、适宜的测量结果溯源途径的息。

    (6)CNAS有义务提供签署相关ILAC和APLAC多边承认协议以及其他一些国际安排的息。

    (7)CNAS有义务在认可要求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已获准认可实验室,在对更改方式和生效日期作出决定之前,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以便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调整。

    (8)CNAS有义务及时向客户提供 版本的认可规则、准则和其它有关文

    件,有计划地对客户进行有关的认可知识的宣贯和培训,并以积极态度,主动征

    询客户的意见,注意随时收集认可工作中客户的息反馈,促进CNAS 认可体系

    的持续改进。

    (9)为了解客户和潜在客户的需求,CNAS 有义务及时答复有关认可问询,

    建立行之有效的息发布和客户反馈系统,通过组织宣传、培训活动,满足客户

    需求。

    (10)CNAS有义务遵守ILAC和APLAC 相互承认协议中的要求,不将已加入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作为竞争对手

    Q:

    如果对某张认证的真实性有怀疑,怎么办?


    A:

    相关方可以通过诸如、网络、电邮、函等方式查询直接向认证机构查询该张的真伪。对于认证机构颁发的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相关方也可在CNAS网站www.cnas.org.cn“认证组织息查询”栏目输入完整的编号或企业名称进行真实性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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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 CNAS 实验室认可的意义
    CNAS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是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的简称。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 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 实验室认可是对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和(或)校准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
    注 1:所谓正式承认意味着经批准可合法从事某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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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以“诚实经营,高质服务”作为服务理念,一方面积j i开拓 CNAS认可、市场,紧跟信息产业的发展潮流,不断增强 CNAS认可、中心技术实力,同时还大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并结合客户实际情况科学有效的 CNAS认可、方案!欢迎来电咨询!



    环评资质取消意味着环评管理放松?环境部回应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对第十九条、第、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进行了修改。近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是“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2017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建议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决定,并于当日公布施行。

    已实行多年的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对保障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环评制度效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形成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培育了具备一定自我调节能力的环评市场。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下,随着环评技术校核等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放开事前准入的条件逐步成熟,此次修法标志着环评资质管理的改革瓜熟蒂落。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再强制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建设单位既可以可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如果自身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也可以自行编制,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也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发展。

    问:我们注意到,《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中将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由环评机构改为建设单位,怎样看待这一调整?

    答: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长期以来,环评机构作为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间接造成建设单位只重视环评审批,不关心环评内容和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批建不符”、不落实“三同时”等违规问题屡有发生。为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按照谁获益谁担责的原则,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这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把环评文件的编制、相应生态环保对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放在心上,从被动“要我做”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做”,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也有利于建设单位从环评编制质量方面择优选择技术单位,逐步淘汰那些不负责任、粗制滥造的技术单位,净化和规范环评从业市场。

    问:环评资质取消后,是不是意味着环评管理放松了,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监管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前置准入审批,并不意味着不管,相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赋予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更强有力的监管武器,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大幅强化法律责任,实施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环评文件如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将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罚款额度由1至3倍提高到3至5倍,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二是提高了有关考核和处罚的可操作性,从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标准更明确,有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

    三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明确要求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四是实施用管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依法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息记入社会诚档案,并纳入全国用息共享平台和 企业用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这样将产生联合惩戒的强大威慑力。

    问:下一步,在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和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答:为确保环评资质取消后,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我部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新近印发了《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过渡期的相关要求作出暂行规定。主要是明确停止执行原有的资质管理办法,依法不再受理资质申请和资质审查相关事项;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人员在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对“脱钩改制”单位明确不走“回头路”,暂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明确原有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原则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并对环评文件编制过程进行了规范。

    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用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编制质量,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对发现的违规单位和人员实施严管重罚。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用平台,落实用管理要求,营造守者受益、失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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